,“先生, 我们还是赶路吧,你看,天都快黑了。”
李先生死盯着那头买来的倔驴,道:“今天要是走不了, 咱们就直接杀了这驴吃!”
沈明臻嘁了一声,“先生,我都杀过鸡,杀过鸭, 你看你,手上连一点儿血都没沾过。”
真不是个男人!
但他不敢说,怕一说出来李先生就会被激的当场杀驴, 今天真就要露宿郊外了。
等李先生骂骂咧咧的上了马车,沈明臻赶紧让空明赶着马车跑,他自己拿出一点辣肉酱嚼吧嚼吧——没法子,空明只学过赶车,却从没实际赶过,整个马车摇摇晃晃的,弄的人晕晕乎乎,肠子里翻来覆去,十分难受。
——他有五分的把握李先生正是因为晕马车才找了个名士借口,顺手买下了一头驴。
人一想吐,想来是不喜说话的,沈明臻就什么都不想说,偏偏李先生是个怪胎,一边打着嗝:他自己说是胃里的酸水,一边开始叨叨个不停。
沈明臻本想捂着耳朵,可是车途漫漫,实在无聊,况且李先生说的这个事,带点“颜色”,他不自觉的就竖起了耳朵。
“说是一个公子进了客栈里,晚间遇见了一个敲门的姑娘。”,李先生说,“那公子家中有妻有妾,本不想在外面露水情缘,但那姑娘胸/脯鼓鼓,怕是有五六两,他难免有些心猿意马,于是打开了门。”
沈明臻本想说晚上怎么能给人随便开门,但一听后面这话,立马明白姑娘是做什么的了,于是羞红了耳朵,只耳朵竖的比驴耳朵还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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