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准备等一个月黑风高的日子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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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歌去衙门登记,说她是京城人士,三岁被拐,只记得自己姓苏名绯歌。问这几年京城可有姓苏的人家丢过小孩。
至于如何相认,绯歌表示一个被拐的小姑娘拿不出信物,身上也没有什么胎记。
其实不过绯歌身上除了那个气哨外,还有两处胎记。
一处在左手腕内侧,一处则在左肩膀上。
左手腕上的是一个拇指大小的红色胎记,样子有些像被狗啃过一口的月饼。
当初王爷老子就让人将她手腕上的这个胎记画下来交给暗部用以确认身份。
也正是如此,绯歌自打被奶娘丢到瞎眼婆婆这里后,绯歌便找了块布系在手腕上当护腕了。
后来到了荣国府,小银镯子,各种珠串和手串就代替了最开始的布制护腕。
因胎记是红色的,所以绯歌将能拿到的各种红色珠子编成一条宽宽的手串,然后系在手腕上。既漂亮好看,又遮挡住了手腕上的胎记。
话回当下,这些事情,除了绯歌这个‘生而知之’的当事人,一般人也想不到她会如此。此时绯歌报案寻亲,这操作也是够清奇的了。
从衙门出来,因荷包比脸干净,绯歌也就没再街面上逗留,直接和那粗使嬷嬷回了贾家。
因绯歌请了一天假,这会儿回来便也没去当差打帘子。回到下房,找出前些日子得的边角废料,想按着早前在网上看到的方法自己做两朵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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