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周泽引发同样的情感共振,只是沉默。在普林斯顿,他又见到了纳什的儿子,上一次偶遇还是十年前,也就是那次偶遇,他彻底把结婚生子从人生选项里勾除。如今,人到三十,他原先坚定的想法却慢慢被瓦解。
父亲没犯病的时候,每次都会出差回来都会给他带礼物。后来他遇见富小景,每次出差也会给她带些小礼物。
她这些天一头扎在爱马仕里,相机却舍不得给自己买一个新的。她并不是真心想花他的钱,他不是不知道。
在洛杉矶的行程每天都很紧张,每当他想要给富小景打电话时,都已是凌晨,他不想打扰她休息,于是只好作罢。他在洛杉矶这些天,她竟一个电话都没打过来,不是不失望。
自从她搬来57街,每天都变着法子跟他闹小脾气,无非是想要个名分。就连花钱也花得不爽气,只敢买勉强能保值的包,随时准备着跑路走人。想到这里,他的中指和拇指去按压太阳穴。
只要她付得起代价,他不是不可以给她名分,就怕她到时候后悔。
他本来想过几个月就放过她的。毕竟他的祖母和父亲都有精神病史,就算他能幸免,他的孩子也是个□□,何况他未必能幸免,他父亲就是在近三十岁时才犯病的。他虽然反感自己母亲,但不得不承认,离开他们父子俩,对她是最好的选择。
富小景虽然是个女孩子,但在他看来,还是很适合做母亲的,起码比他的母亲更适合。他不愿剥夺她生育的权利,那太过自私。遇见一个自己喜欢也恰巧喜欢自己的人,并不是个大概率事件,他活了三十年,太明白这种偶然性,所以也不愿意轻易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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