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展揉揉大黑的脑袋,“我不难过,我一开始就对万水仙没有抱有任何期望,况且我养母给了我最好最深沉最伟大的母爱,我完全不需要再从其他人身上获得。如今能用两支药剂换取一份解决所有后顾之忧的法律文书,我觉得很划算。”
他把文书拿出来时,万水仙看清文书上的内容,又生气又失望,一开始还不太想签字,又开始抹眼泪。因为那是一份类似断亲的承诺文书,大致意思就是舒展一次性给付多少赡养费,今后万水仙的一切赡养义务就与舒展无关了。
曹中兴也不太愿意,甚至说出万水仙就算犯了遗弃罪,也过了追溯期的话。还提出如果万水仙向法院要求舒展赡养她,舒展就必须每月支付高额赡养费。
偏偏华夏法律在这方面比较恶心,没有父母对儿女犯罪就能抵消儿女赡养义务的可能,都是各算各的。不管父母是遗弃还是虐待子女,一旦子女成年,父母有要求,他们就必须赡养父母,而赡养费多少还跟子女的实际收入挂钩,收入越多需要承担的赡养费就越多,相当坑。
而这个法律条款也造成了很多人渣父母,生下来就不管事,甚至肆意虐待儿女。老了以后跑去跟儿女闹腾,要求儿女履行赡养义务,还要过得好。
舒展对这个所谓的生母已经不想再忍耐下去,刚才还说只要给了药剂就不会再找他,现在让她把这份口头承诺纸面化,她就不愿意了。典型的说一套做一套,一涉及实际利益,他这个生母就把所有伪装还有母子情都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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