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猎,想睡觉就睡觉,想吃就吃,想发情就发情……当然,不止一次有小母狼对它发过情了,发情也是属于动物的本能。
只不过它的发情期来得不早不晚,十分刚好就是睁开眼睛看到那个人出现的那一刻。
发情是属于动物的本能,喜欢是属于他对这个人的本能。
它只是一只拥有高贵血统的、没有感情的大高加索狼,本应该不懂人类的“喜欢”这种情绪的。
或许是身体里那颗人类的心脏在作祟。想要把他叼回洞穴里给他舔一辈子的毛毛,他愿意把自己所有的猎物身上最鲜嫩的那块肉通通都给他,就这么养着这个漂亮的小人类一辈子。
它这么想,也这么做了。它把这个人类偷回了自己的洞穴。
高贵的大高加索狼第一次体会到心如擂鼓的感觉。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身体里那颗心脏还会如此失控,同时又满满溢出让人无从抗拒的,如此甜蜜的欣喜。
这个人为什么浑身上下都是软肉,人类都是这样的吗?他那么柔软,软得让它手足无措,四肢僵硬,让它脑子里一片兵荒马乱,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才好。
当他还是一只狼的时候,从没想过自己也会有如此失魂落魄的模样。
这感觉强烈而陌生,动物的生存本能没告诉他该怎么应付这些,说起来它理应是不喜欢这种受支配的感觉的。
可是它对于一个毫无预兆就突然闯进心里来的人束手无策。手足无措着,同时又忍不住自己在心里给那人找了个小板凳摆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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