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林见周景琛皱了皱眉,默契地伸手打开了车窗,刚收回手,那家伙就靠了过来。
周景琛个子高,大半的力气都靠在他身上,压的他肩膀有些僵。
唐林瞧他难受的揉着太阳穴,这会儿也有些不确定,这家伙到底是真醉还是假醉了,只能放柔了声音问,“你怎么样?”
周景琛闭着眼,过了会,才缓缓睁开,眼神有些迷惘,“我喝的那杯是zobie。”
唐林闻言一怔,讷讷道“失身酒?”
这酒他知道,瞧着不起眼,可里面是黑、白、151三种朗姆混合而成。别的不说,单说151朗姆就有75度。
zobie在酒吧里和长岛冰沙一样,特别容易上头。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俗称一杯就倒,是失身酒的两大杠把子。
至于他为什么知道的这么清楚,是因为唐阮刚上大学时,有段时间特别喜欢泡吧。他当时担心的不行,每天都提心吊胆的跟在她身后,陪着她一起。甚至还做足了功课,把酒吧里那些不能碰的酒,扯着小丫头的耳朵不厌其烦地挨个给她说了好几遍。
结果那丫头在他的念叨下,对泡吧没了兴趣,却对这些东西来了兴趣,还特意跑去学调酒……
“……失身酒?”周景琛停了手里的动作,眯着眼看他,打断了唐林的回忆。
他的音色本就偏低,语调低沉暗哑,带着醉酒后特有的韵律,像是羽毛般,挠的人心尖都在抖。
唐林这才后知后觉,自己把这酒的别名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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