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哮喘急性发作并发了气胸,住院半个月才好。出院之后她想回学校,被傅桓知强硬否决了,于是就被他带到这里住了半个月,一直到她的病好清了,能蹦能跳,他才肯放她回去。
那时她并不觉得他霸道,心里反而很悸动。她住在这儿的时候,他也搬过来一起住,按香港的交通,他住过来每天至少要多花半个小时去上班。他是一个极其看重效率的人,能为了她做这样的事情,已然是很大的纵容。
那场病之后,她觉得他们之间的距离,似乎比从前近了些。她回学校后,每个月他都尽量亲自去见她,陪她吃饭逛街看电影,而不只是派人给她送些东西而已。只有当真了解他这个人,当真知道他每日有多忙,才会明白,这已是莫大的温柔。
时间再往前推,回到他们初相识的那一天。
大排档收摊的时候,她抹完最后一张油腻腻的桌子,把塑料凳都摞在一起。点了点数,好像少了一条凳,再抬头,只见不远处的红色塑料凳上,坐着一个人。
她最初留意到的,是三伏天,那人居然还戴着手套。而后才看见,是一个整洁干净的年轻人,穿着打扮都和这一片的食客格格不入。
见她看过来,他落落起身,将塑料凳交还到她手上。
他开口,普通话不甚流利。
“只要你能杀了魏秉义,我可以给你一大笔钱。这笔钱足够你不用再做现在的工作,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国度,英国、法国、日本……读书也好,挥霍也罢。下半生都不用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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