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所措地慌了,心底抑制不住的悸动与渴望,让他浑身都在发抖,酒醉的晕眩感更重了,完全不受控地求着他:“不行,别动我……我难受……”
参朗恍神地吻他泛红的脸,低低地笑出了声,“难受?”
男人紧紧抓住青年的手腕,只想躲开他的撩拨,低喘着咬他的脖子,却被他吻上了脖颈。
参朗想起“交颈之爱”。
动物界里用来形容伴侣间的亲密。
参朗哪里知道,脖颈是商宇贤的绝对领域。
就是性点。
脖颈间青年的吻,温软而又霸道,像一把火,猛地让他充血灼热,男人仰头深吸一口气,完全出于雄性本能,挺腰使力往上送,却被自己紧瘦的仔裤勒得胀痛。
两人一起吃疼地轻哼一声,发昏的头脑醒不过神。
什么叫“自作孽”。
车里一共就这么大的地方,一个在身下扑腾,一个在身上磨蹭,两人都被弄得疼的发狂。
参朗用力将他起来,让他背对着自己坐在怀里,不想放过任何爱他的机会,一只手伸进他的卫衣抱,紧他,掌心滚烫地托着他,一只手顺势拉开他的仔裤拉链,修长的手指缓缓地,探索着他的身体变化。
男人喘息声变重:“别,别在外面,参朗……出去……把手拿开……”
“你说真的?”不等给他回答,青年勾起嘴角,极盛的容颜浮起一抹坏笑,“后不后悔?”
商宇贤:“……”
他不是驰骋欢场的男人。
却在被青年拥抱时,一个指尖就轻易让他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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