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大混子一事无成,但他想让方争知道,我喜欢你,在很久以前开始,很喜欢你,可以帮你完成很多事。很喜欢你,想让你每天都开心。
说白了,就是一晚期中二病,越不让干嘛越干嘛,还觉得背负神圣使命。
也是他看方争这几天坐立不安盯着画板半天什么都画不出来气的发火有点心疼。
平时画画跟吃大白菜一样,刷刷刷几笔就勾勒出一个人物,现在啥也画不出来,心里有想法脑子里有构思可就是弄不出来。打个不恰当的比喻,这不就是便秘差不多嘛。能不把人憋屈坏了吗?
周围这些山,方争一天换一座山也一周就爬完了,具体回来七年还是八年忘了,就当七年吧,风雨无阻,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六十天上山,犄角旮旯他都走遍了,看都看的不知道多少遍了,肯定会有看腻了的时候,这不就没灵感画不出来吗?
帮他去玻璃山那边探探路,看看有没有风景好的路还不远的地方。
骑自行车去,能一直骑到玻璃山附近的小坡下边,把自行车往山下一放,翻过小土坡,再去上山,早起就走,下午就能回来。
想的很好。
他就出发了,骑着自行车屁颠屁颠的就走了。还悄悄告诉茶馆里的伙计,不要告诉方争我去哪了啊。
他想的很美好,可老天爷估计是怕他死了,怕这本书没主角了吧,刚出腾云镇要进山,方争拎着个水桶扛着鱼竿和他走个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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