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那里受欢迎程度不高,但报纸上多是夸奖之声。
现在,她的笔名“萝梦”在北平也算是小有名气了。甚至还有人往报社寄了邀请函,邀请她参加文人聚会。报社的人收到邀请函后,连忙给季曼玉送了过来。
季曼玉全都回信婉拒了。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的底子太薄了,无论是《光华》还是《明月》,小说出彩的地方在于感情真挚,文笔却不是那种笔下生花的类型。
她去参加这种文人宴会,容易露怯。
季曼玉和庄子鹤已经是关系不错的朋友,两人一直保持着书信往来,在写给庄子鹤的书信里,季曼玉提到了这件事。
对于她的决定,庄子鹤是赞成的。他自己也很少参加这类型的聚会,除了一些实在推辞不掉的,其他时候都是能拒绝就拒绝。
在季曼玉认真整理资料时,外面传来敲门声。
“请进。”
推门进来的是衡玉,“大姐。”
“你怎么过来了?”季曼玉停下手上的动作,疑惑道。
衡玉在她旁边坐下,“你现在是在思考第三本书要写些什么吗?需不需要我给你提供些思路?”
季曼玉笑道:“那你说说。”坐直身体听衡玉说话。
自从前段时间和季复礼聊过天,感受到季复礼心里的想法,衡玉便心念一动,觉得可以写一本小说。
——写一本看似光怪陆离,却能带给人希望的小说。
“大姐觉得,如果有个人黄粱一梦,意外去到一百年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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