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
这个静不止指身体的静,还有心里的静。
情绪的波动,是最耗费心神的。
若人的寿命是一盏正在燃烧的油灯,燃完的时候,就是生命停止的时候。
而当情绪波动过大,就像是风吹烛火,油未燃尽,灯火也可能会熄灭。
常晴觉得方丈说的对。
她是敬佩老方丈的,有敢于抛下的狠心与勇气。
可她认为世人皆是和她一样的凡人,身在红尘,七情六欲是根本,爱是本能。
方丈所谓的静,不过是在得到的一样东西的时候,冷静地抛下另一些。
但是这世界啊,总有些人,像她的名字一样。
因为长情,所以放不下。
如于知希,看着再怎么沉静如水,也不过是压着,把情绪藏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再如她,完全和静字挨不上边,因为和于知希相比,她更喜欢外露的表现。
和长命百岁相比,她们更在乎能否偕老。
……
闻言,正要提笔的于知希一顿,和常晴对视了一眼。
看着常晴清亮的、盈着笑意的眸子,于知希轻浅一笑,低头在宣纸上写下两个字:
长情。
长情,长久的长,深情的情。
常晴认真仔细地看着于知希写完,而后抽走宣纸,在墨迹上轻轻吹了两下。
于知希的毛笔字很漂亮,秀气,并不小气。
一看就知道功力深厚。
她学着于知希握笔的姿势,学着于知希下笔的方法,却始终不得要领,简单的两个字,总也写不出于知希那样的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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