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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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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胸口,而奇怪的是,过敏症让我除了抚摸过贝斯特的手痒外,我的**竟然也再痒,这个小东西——或许我应该穿睡衣。】

第十一页:

【我今天发了好大的火,我控制不住自己想要杀人的欲望

然后,贝斯特舔了我的手指……

唰地一下。

我的世界,除了它舌头的柔软热度,再无其他。】

……

第十七页:

【我带它去了下埃及

我想我疯了

我想抱着它,除了亲吻它的鼻头,还吻些别的位置。】

第十八页:

【我的贝斯特!

它被别的猫欺负了!

是公猫,竟然是公猫!

——呵呵,我要阉割了那只愚蠢恶心、该死的公猫!】

第十九页:

【贝斯特突然袭击了我,我们吵架了,我让人把它关了起来。

我很不愉快。】

第二十页:

【……】

嗯?

空白的?这些小墨点是怎么回事,好似犹豫不决,任由羽毛笔上吸饱的墨水掉落下来一般。

“怎么不写了?”

看上瘾,忘记自己是为了发现关于征服王生平重要资料的考古学家皱眉,助手焦急地翻页,“下一集呢?”

第二十三页:

【我失去它了。】

“失去它了?贝斯特?那只猫,快!翻!”

第二十四页:

【房间空了,不会有喵喵的叫声了,不会了。

我的头很痛,比怒火更烦人的东西扰乱了我的思考,我想见到它。

贝斯特……

在我心中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我并没有这样的诉求,但从今天之前,我也许内心是那么想的。

你怨恨我吗?

像曾经的我怨恨整个埃及那样。

在死亡之前,你是不是等了我很久,我并没有想要将你饿死在荒芜的房间,让你在绝望中死去……

我会带你回来。】

“饿死生命力顽强的猫,太残忍了,可惜我们不能回到过去阻止,只能看见手札的主人,征服约法尔.孟菲斯似乎也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助手暂时放下手札。

考古学家:“猫……饿死了啊。”他叹口气,对着文字琢磨出来点意思,不由得想起自己和老妻养的缅甸猫,叫翠西。

小家伙从来没挨过饿,受过最大的委屈,就是吃兽医先生给它做的减肥餐。

“我们继续。”

“嗯。”

……

第二十五页:

【我重新找回了它!

不,是他!

贝斯特重新回到了我身边。

亡灵之书上的死者复苏——我从来没有感谢过诸神,这是唯一一次。】

第二十五页完。

“死者复苏!”“亡灵之书!”

两人对视一眼,看见了彼此眼中兴奋的光芒。在古埃及传说中,亡灵之书属于冥神奥里西斯,有很深的宗教神话意义,更在这手札上明明白白牵扯上了复活!

复活啊!

如果能通过血腥残暴、憎恶神学宗教的征服王约法尔.孟菲斯留下的记载中,得到准确记录,那比他们无中生有乱七八糟的构想,和编辑本子上东扯西扯没有根据的胡乱猜测,更有证明意义!

也许这只猫,对法老王有着特殊意义。

法老王为了复活他的猫,做出了一些事情,得到了亡灵之书,用神奇的力量复活了他的猫。

又或者,转移灵魂,或者神迹等等其他什么。

只要手札上在稍微描述一下,他们肯定就能得到震惊古今的大消息!从此作为第一发现者名留青史!!!

“哦,神啊,这、这太棒了!”学家拉住助理的胳膊,脑袋往手札前伸,“继续翻译,不要停!我拿录音笔。”

“好!”

助手重重点头。

两人激动到手都在颤抖,白皮下,面堂发红,两双眼睛唰唰放光,连空气都好似咕嘟嘟在热烈的冒泡。

就在这种环境下,两人翻开了皮制手札的下一页。

上面写着:

【我恋爱了。】

完毕。

完毕……

毕……

考古学家:“……”

助手:“……”

名垂千史的篝火,‘噗’地一声,灭了。

考古学家and助手:握书的手,微微颤抖。

果然,知识都是力量。

砸的人一愣一愣的。

这些字分开他们理解,合在一起他们就完全不理解了呢,呵呵。

不能让大好机会就这么在眼前溜走,两人加快速度,小心翼翼又急迫翻动皮子手札。

第三十页:

【他的味道很香。】

第三十一页:

【我们接吻了。】

第三十二页:

【我们每天都在拥抱,狂欢。】

第三十三页:

【我无法在吻他时,不去拽他黑黑的卷发,嗯……我坚持。】

考古学家:“……”

助手:“……”

第三十四页至,第三十六页:

【我喜欢他的毛。】

【唔,收回前言,他的每一个位置我都喜欢。】

【他是我的过敏症。】

“……”

“……”

助手面无表情的合上手札,僵硬的转头看向教授,他扯起嘴角,道:“不是没有好消息,起码我们可以猜测征服王约法尔.孟菲斯的王后,可能是只猫,公的那种。”

还能巴拉拉,变人的辣种。

老教授:“……”

老教授默默滴、默默滴摘下了眼镜。

【作者有话说:【小剧场】

老教授摘下眼镜,失望叹息:这是一本小黄书啊……

【咳咳,番外还有一个。】

第105章 番外,为什么我长得不像爸爸妈妈?

现埃及的唯一的王子。

年仅五岁的伊比斯.孟菲斯,一直有个疑问。

那就是:为什么我跟我父王和母后,长的一丁点都不像?

曾经还是个宝宝的伊比斯从来没有关心过这件事,直到他慢慢长大,开始懂事,跟着老师学会了很多道理知识。

并且在宫中侍女跟陪读大臣孩子不经意疑惑的言语中,伊比斯开始在意起这些来。

五岁年纪,对于贵族孩子来说,已经很大了。

他们逐渐了解美丽和丑陋,并且把它当成衡量一个人的第一步。

尤其是作为王子,从小被人关注的伊比斯。

五岁小萝卜头,就早早有了高贵血统受人朝拜的威严。

冷着脸的伊比斯沉默上完了今天的课程,心情不快的走出大门。他挥开包围上来的大臣之子们,迈开并不怎么修长的腿,板着脸往某个方向快步走着,身后的侍女跟保护他的侍从看出主人恐怕心情恶劣,不敢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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