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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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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不住。﹒你好,连逸。我是你的哥哥连清。很抱歉这段时间给你带来这么多伤害,让我先以罪人的身份向你郑重地道一次歉,对不起,我从来没想到会伤害你,真的对不起。我们认识快一年了对吗?其实我已经认识你二十年了。我在十五岁的时候认识你,十八岁爱上了你,我想讲讲我的故事,你愿意听吗?如果愿意的话接着往下读吧。我最开始的记忆来自于一个沿海地区的福利院,我忘记了那座城市的名字,但还记得那里潮湿阴霉的味道,还有一股八十年代陈旧的气息。我想大概是人贩子跨省交易时被警察抓获,我才有机会进福利院,不然此时的我可能是某个村子里买来的儿子,进城打工,娶妻生子,碌碌无为地过完一辈子,像一根草、一只蚂蚁那样,毫无尊严地活着,永远不懂爱是什么滋味。两岁的我很幸运,我被领养了,家变换到美国,一个大学旁边,我的养父母给我最好的教育,让我一路读书,读本科,读博士。可十五岁的我不那么幸运,我被我的养父性侵了。他从前其实是个很好的人,我很尊敬他,可他压力实在太大了,要赚钱养家,工作上被种族歧视,他找不到可以发泄的地方,就把这些发泄在我头上。接下来我要说一件不可思议的事,你也许不会相信——我在十五岁的时候幻想出了你。大概有血缘关系的人天生有心电感应吧?你就那样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把世界的阴暗面包裹起来,保护我,教我用望远镜,带我看月球表面,未卜先知地告诉我人类总有一天会探测到引力波,告诉我引力波是宇宙通讯器,只要人类发现它,你在宇宙哪个角落我都可以联系到你。我就这样可耻地、无可救药地爱上你,我幻想中的你。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对,我就是空中爱人里的你,那个爱上幻觉的可怜男人。我的养父一共侵犯过我多少次我已经记不清,但每一次我都把他想象是你,这样就没有那么痛苦了。后来我在夜店里遇到过一个男孩子,下半张脸长得很像你,也是学物理的,我就那么轻易地跟他走了,和他做爱的时候我也把他想象成是你,因为我太想你了,我不知道自己还有十七年才能见到你,我太想你了。还有十三年才能遇见你的五月,我本科毕业了,我害怕和人交往,只会念书,所以我选择去读博士。我还在等你,我好想你。还有九年才能遇见你的五月,我博士毕业了,我还是害怕和人交往,只会念书,我想回国,我还在等你。还有八年才能遇见你的七月,我进了医院,见了形形色色的病人,听他们的故事,给他们写病历,开药,做实验,发论文。我还在等你,我实在太想你了,我想你想得要疯了。还有一年才能见到你的某个冬天夜里,外面飘着大雪,我一个人在ktv唱了二十遍油尖旺金毛玲。你知道吗?那时候我已经三十三岁,我的同事们孩子都上小学了,可我还在等爱情,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傻傻地等爱情,谁看都很滑稽。我好想你,可我快撑不下去了。见到你的那天,我是准备自杀的。因为引力波被发现了,你的玩笑话我却一直当真,所以它真正到来的那一刻,打破了我的幻想,我绝望了。还有60秒才能遇见你的那一刻,我趴在煤气罐旁,忽然听到楼道里你的名字,我灰暗的人生一下冒出阳光氧气,厨房的风流动起来,外面树叶簌簌,世界有了声音。我跑到门口,不敢出去,只能透过猫眼看你,你和我印象中的一模一样,很高,成熟了,比我好看。当时我滑稽地趴在门上,小心翼翼地窥探你时,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我在想,哪怕我被强奸一千遍,被所有人踩在脚底下,轮回一万遍这种烂泥人生,只要最后能遇见你,我就愿意。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我很爱你,所以患得患失,不敢告诉你我是你的哥哥,偷偷录视频,怕你还是我的一场幻觉。可我大错特错,没有人有资格用自己的经历绑架任何人,你是异性恋,干净的,优秀的,应该和同样干净优秀的女孩过一辈子。所以我打算退回哥哥的身份,像家人那样对待你,我们永远是亲兄弟不是吗?没有什么比血缘更牢固了,我们是亲人,可以永远以亲人的身份相爱,哥哥和弟弟那种爱,不是也能一辈子吗?我的故事到此为止。如果你愿意,就忘记一切吧。春天快要来了,以后我们就像好兄弟那样,一起打游戏、打篮球、看电影吧。你的哥哥,连清。第四十七章医学交流会开了三天,除了惯常学术交流以外,这次的主办方还专门派人接待各个机构来的医生和学者。三天满满当当,白天科研交流,晚上和同事一起在夜香港转悠。最后一天会议结束后,连清没有跟着主办方和同事们一起吃饭,找了个身体不舒服的借口先回酒店。今天他是主讲人,穿得很正式,束手束脚的西装,紧勒得人做些什么动作都像在闹革命。一回到酒店他就把这身讨人嫌的西装扒下身扔在旁边椅子上,换上一件清凉的薄t恤和牛仔裤。独自下楼,抽了两根烟,看着窗外中环的街景,思量自己是否在这里买得起一套房子。十分钟两支烟都抽完,爆珠烟抽到底是一股齁人的香精味,就跟他的幻觉一样,享受完一整支,抽到底后出其不意蛰他一下,让他十年怕井绳。连清把烟屁股扔进垃圾桶,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溜达,随便找了家点心店进去,孤零零地坐在店里,一个人吃了一桌虾饺、叉烧、肠粉、奶黄包。周围嘈杂的粤语、普通话、英语不断灌入他耳中,拨他脑中那根松垮但敏感的弦,连清听着听着胃口全无,撂下一桌子剩菜走了。中环的窒息感更夸张,像被按了1.5倍加速键的北京,连清站在路边,手里握着一杯刚买的冻奶,慢慢吸着,观察一次次红绿灯过后潮水般涌动的过路人。西装革履的男人拖着公文包,满脸倦容,穿着高跟鞋的女人走路像在地震,口红涂出嘴唇,眼线花了半边,还有喝醉的人蹲在路边台阶上,高跟鞋丢在一边,头埋在膝盖里哭,肩膀一抖一抖,像受伤的鸟,连清又仔细看,发现她两膝上放的包是Prada,于是他想,名贵的鸟也会受伤,更何况自己呢。连清一个人找了家ktv,小而旧,破烂的,把印象中的粤语歌全唱个遍,从杨千嬅唱到陈奕迅,却在唱到垃圾和油尖旺金毛玲时突然扔下话筒,静静地坐在狭窄的包间沙发上,听原唱。他第一次听垃圾时十八岁,第一次听油尖旺金毛玲时已经三十三,这两首歌的位置彻底错了,所以他才这么执迷不悟。他该先听油尖旺金毛玲,好知道爱上一个不可能的人是什么滋味,再听垃圾,好知道这样的结局就是化为灰烬。第二天连清回了北京,疲惫地拖着出差带来的二十寸箱子,从电梯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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