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觉得咱们带洛公子回北疆怎么样?”说话人总算露出真面目,与吉布哈相似,眉目却更为有气势,有种生而不凡的味道。
洛闻歌看见那双阴沉双眸,便确定此人就是那日和萧毓岚交手之人。
两个北疆人谁也没跑,还试图想带他走,洛闻歌从容不迫:“在公子眼里,洛某是件物品?”
元公子浓眉挑高,做趣味神态:“自然不是,众所周知,洛公子才高八斗,是难得的三元及第状元郎,翩翩俏公子,怎会是个物品呢?”
“既然如此,那为何公子在没问过洛某意见,就问吉布哈要带洛某回北疆呢?”洛闻歌神态自然友好,话说得强势。
元公子品出些强硬味道,并不为他这话而生气,有来有往道:“洛公子可能不知道,我们北疆男儿看上什么就会争夺什么,不管合适与否,只要我们喜欢,统统都收入囊中。”
真是好生无耻的言论。
洛闻歌听笑了:“照公子这么说,你们北疆王室看上我宁朝疆土,也会想方设法收入囊中了?”
元公子满脸赞赏,忍不住向他走过去:“洛公子举一反三能力让我惊叹,单凭这份聪敏,我也想让洛公子去北疆做做客,看看大草原的日起日落。”
洛闻歌收敛神色,恹恹道:“大可不必,我这人毛病多,非晨露煮茶不饮,非稀奇古怪不吃,口味刁钻,身娇肉贵的。你们北疆口味浓重,每日不是粗茶就是烤羊肉,吃久了难免有味道,我闻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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