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他所收到的汇款来历不明,并不能说明是我当事人所寄。控方律师发言太过牵强附会,一心想往我当事人身上挂罪名,我反对。”
“我的当事人这些年事业做得大,为社会了很多的工作岗位,也缴纳了很多税收,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像这样努力为社会做贡献的人,我恳请法官阁下,陪审员,书记员,明察秋毫,在没有确切证据的前提下,释放我的当事人。”
“退一万步讲,即便我的当事人构成犯罪,也属于无心之失,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他并不是丧心病狂的人,当初也是出于好心前去帮忙的,发生那样的事,也非他所愿。希望主审官看在这一点份上,酌情轻判。毕竟我们要给社会带来正面的影响,试想如果帮人,都帮出麻烦帮出仇恨来,以后谁还敢好心做好事?”
周徽嵐得到主审官允许之后,发言,“辩护律师,你的意见自相矛盾,既然认为自己当事人无罪,为何还要发表罪轻辩护意见?”
此话一出,场面十分尴尬。
韩海皱眉看向曾律师,心中很是不满,他这不是等于间接承认他有罪吗?
察觉到他的不满,曾律师尴尬之余又是无奈,他这是在替他铺垫懂不懂?这个案子他的预感很不好。
这时陪审员说话,“[经依法审查查明]那封信,经我国权威笔迹专家鉴定,确实和韩海的笔迹对不上。”
韩海笑了。
陪审员继续说,“但原告周惠兰被卖到偏远山区系事实,其买主杨建平在十八年内收到四笔来历不明的大额汇款是事实,且庆南公安局已经排除了汇款系杨建平亲属朋友所寄这一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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