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交好友,叫做江云晴,两人自小一起长大,是最要好的手帕交,可以说是情同姊妹。
前些年江云晴一家出门时遇着了山匪,险些被掳走,幸好恒少将军领亲兵恰巧路过,将人给救了下来。便如话本子上那些英雄救美的戏码一般,两人因着此事生了情谊。
只可惜江家小门小户,断然是配不得将军府的,江云晴便给恒仲平当了妾室,要随他回京城。
若细论起来,这事是有些仓促的,沈琼一直觉着委屈了自家晴姐,也曾劝过。
但恒家是武将世家,得皇上重视,恒仲平也并非那等仰仗着祖荫过活的纨绔子弟,有实打实的战功,是天下闻名的少将军。
江云晴得他救了性命,又见他气宇轩昂,心生爱慕,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沈琼见她执意如此,便没再多说什么,含泪将人给送走了,又悄悄地送了她一份大礼——整整三千两银票。
哪怕是官宦人家嫁女儿,都未必舍得给这么多陪嫁。
可沈琼眼都不眨就给了,怕江云晴不肯收,还没明说,而是夹在了其他贺礼之中。
沈琼不缺钱,但却怕江云晴到了将军府会受欺负,届时远隔千里,她也帮不上什么忙,所以也只能预先给她些银钱护身。
送别那日,沈琼将江云晴拉到一旁,小声道:“晴姐,我是盼着你能好的。可若是到了京中,万一有人欺负你、惹你不开心了,你也千万别委屈自己。若实在不好……大不了就回江南来,不必在乎旁人如何说,我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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