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只,趴在垫子上,两眼乌溜溜地注视着前方。毛发很长,扎成两个小辫,还戴了只粉红色蝴蝶结。
俨然是个骄傲的小公主。
“还真养了狗?”杨夕宁一看就爱上了,惊喜地问:“这是什么狗,叫什么名字?”
“马尔济斯,叫莎莎。”
虽然大男人把狗打扮成这样挺违和的,但是……一人一狗都挺骄傲。
没毛病!
杨夕宁看了好几眼,“真漂亮,它乖不乖?”
“还行,挺乖的,”顾景年收回手机,又点几下,“还有只更漂亮的,但是不太乖,爱咬人。”
杨夕宁凑过去,里面赫然是她的样貌——脸颊细腻若白玉,眸光闪耀如夜星,双唇柔嫩像花瓣——整个人艳丽得让她诧异。
愣了会儿才反应过来,顾景年是把相机设置成自拍让她瞧。
杨夕宁别过脸,气呼呼地说:“你讨厌!”
“宁宁别生气,”顾景年微笑着捧起她的脸,头一寸寸低下来,小心翼翼地在她额头浅浅一吻,声音如呢喃似低语,响在她耳边,“宁宁,你不用在意曾经在帝豪工作过,这没什么,我早就知道。”
杨夕宁呆住,脸色变了几变,“你怎么会知道?”
“因为我在那里见过你。”
怎么可能?
杨夕宁平常素面朝天,但在帝豪时总要化浓妆,深色的眼影大红的唇膏,妆容夸张得连她自己都认不出来。
帝豪的陪唱公主,甚至芳姐都没有看到过她的素颜,也不知道她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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