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回娘家,你带那个<野>种过。”
<野>种自然指的就是她。
杨夕宁放下篓子跑了出去,一路跑到海滩上,钻进海蒲草丛里哭。
她有点想死。
就在半个月前,她亲生的母亲杨倩如打电话回来。
舅舅说:“妈病这几年,手里攒的钱都花差不多了,还养着青梨,不管怎么样,她总是你自己肚子里生出来的,你得为她想一想?”
舅舅的手机漏音,她听得清清楚楚,那边的声音干脆利落,“我没这个闺女,你愿意养就养着,不愿意养就扔了。”
轻飘飘的两个字——“扔了”。
说得好像扔掉一只摔破了的盘子,或者扔掉一只穿烂底的胶鞋。
母亲不要她,而舅舅在舅妈的威逼下也不想要她。
杨夕宁觉得是不是死了对大家都好。
正好有个人也像不想活了,正慢慢往海里走。
她静静地看着他越走越远,再往前有条很深的海沟,当地人都知道,踏进去就是死路。
她忽地就怕了,大声呼喊他。
那个人似乎也怕了,在水里不停地挣扎。
她划着船过去,费了好大力气才把他救上来,不当心被船帮上的钉子划破手腕。
钉子上有锈。
那时天已黑透,星光黯淡,她看不清那人的脸,只记得他浑身湿漉漉地,牙齿“咯吱咯吱”打着颤儿问:“你要不要紧,我带你去医院吧?”
十月天,海风呼呼地刮。
她很担心他会感冒,也很愧疚。
如果早点叫他就好了,而不是眼睁睁看着他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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