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选之子产生交集?
更不会想到,这交集的走向会如此惨烈。
含着金汤匙出生,顺风顺水了二十多年的人。
在一个本该跟他毫无瓜葛的地方,低空坠落,造成重伤。
许绿筱看到他的时候,他似乎在痛苦抽搐,等她冲下去时,他已经一动不动。脑袋下的地砖上,漾开一小滩血。
一阵慌乱后,救护车和警车尖啸着先后赶到。
她在仓促中叮嘱哥哥,“就说是我让你来的,尽管往我身上推,不会有事。”
只是道德谴责而已。
爸爸用最快时间找到律师,一番程序下来,律师带来的消息并不乐观。
哥哥并没有听从她的叮嘱。而现有的证据:小区里的监控,对面楼邻居的证词,他的肢体语言,还被检测出酒精,都对他不利。
丁家早已申明,放弃追究民事赔偿,只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要起诉的是“故意伤害”,而非“过失伤害”。这意味着量刑的本质区别。
律师说,“目前看,能争取到的‘最好’结果,可能也要七八年。”
七八年,如同一记重锤,敲在每个人的心头。
爸爸说:“那道围墙对应的人家,甚至整层楼的住户,还有物业,都该作为共同被告。”
妈妈哭:“他们这是仗势欺人。”
一直沉默的许绿筱问:“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律师斟酌了下说:“除非,对方愿意出具谅解书,但这岂不是自相矛盾?”
但凡有一丝希望,还是要争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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