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伯莎左等右等,在白马酒店等了两天也没等到来人。连简·爱小姐也忍不住嘀咕:“他连钱都没捞到呢,总不会白白错过这个机会吧?”
伯莎也困惑不已,直到第三天,她无意间听见酒店门童在和前台聊天。
“最近是怎么了,警察不做事吗,”门童抱怨道,“街头小偷都来到酒店附近来了!还说要找什么贵人,他哪里来的胆子?”
伯莎:“……”
行吧,原来是这个原因。
“先生,”伯莎款款向前,“你说的街头小偷,是个叫杰克·道金斯的少年吗?”
“呃,他好像是这么自报家门的。”
门童当即反应过来:“你认识他,女士?”
伯莎一笑:“他是来找我的。”
当天下午,穿着破旧衣衫、踩着一双脏鞋的杰克·道金斯,跨着犹如打仗凯旋般的步伐,得意洋洋地在门童的注视下走进白马酒店的大厅,那副模样好像在滑铁卢击败拿破仑的不是惠灵顿公爵,而是他杰克·道金斯一样。
“伯莎女士!”
杰克一见伯莎,双眼亮晶晶的:“我不负所望,为你找到了一名符合条件的人选,若是合适,请他进来和你见见面?”
伯莎瞥见门童黑如焦炭的脸色,忍俊不禁:“明天你把人带来,在附近街区的教堂见面吧。”
一来避免给酒店工作人员提供麻烦,显然在他们眼里这些混迹于社会底层的人无异于碍眼的垃圾;二来富人街区的教堂也算是有安全保证的公共场合——谁知道街头小偷杰克背后的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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