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爱华一听到说沈锦书被娇惯,就不高兴,“女儿家本来就要富养,谁不说好?还有啊,现在再养孩子?你多大了,之前让你和成建复婚,你不干,现在打算结婚了?你都四十多岁了,这在医学上也都是高龄产妇了。”
赵助理也微微有些诧异,沈总的事业成功,身边也从来不乏追求者,不说从这里排到巴黎这么夸张,但是也确实不少,从国内到国外,从丧偶的成功人士到二十出头的小狼狗,少说也有十几个。
但是沈总从来不接受,难道是打算接受了哪位的追求,再组家庭吗?
“没有,我不打算生孩子。”宁蓁蓁的眼睛微微眯起,她想到了一件事。
沈芷君在a国谈一笔生意的时候,因为一位女总裁的强烈安利,她最后在a国的最成熟的菲利斯医院冻了几枚卵子。
以前的沈芷君没考虑过再婚,没考虑过再生孩子,现在轮到了宁蓁蓁,在沈锦书不靠谱的情况下,孙爱华的碎碎念之下,想起来了卵子,想起来了生孩子这个主意。
四十五岁的年龄,宁蓁蓁就算是现在火速找个男人,火速生下孩子,风险确实太大了。
无论是对孩子,还是对自己这具身体。
那么是不是可以用上之前冻好的卵子?直接找代孕就好。
沈父沈母两人在养女儿的时候,就是满脑子浪漫主义想法,大冬天的,忽悠女儿张嘴吃天上的雪花,三个人去看电影,女儿去上个厕所就把人给忘了。等到养孙女,沈芷君特地考虑到了父母不靠谱的地方,生活起居都由佣人照顾,他们只需要关怀沈锦书就好,也就是这样,才会把沈锦书的性子宠得太过于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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