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
我不说话不代表我不知道,人家总监是个普通人,我的确想要冷处理,也懒得解释。
但昨天这条报道更是有趣,我的‘绯闻对象’是我两年前交识的一个好友,那个时候他还是个高中生,我还没这么有知名度,我偷跑去商场溜达,是他帮助了被追逐的我。
两年里我跟他平时只有短信和电话沟通,真正面对面一共有三次,除了第一次相遇;第二次是我开完演唱会回家乡休假,偶遇到他;第三次就是现在,我在M国工作,他高中毕业之后被M国的大学录取,是个十足十的学霸。两个家乡人兼朋友见面出去玩一圈,这也是出柜约会小鲜肉?哦,那你们这些媒体的理解能力真是棒棒哦。
哦对了,我朋友还带着他的一个男性朋友来支持过我的演唱会呢,我在台上他们在台下,这也算见面,还是三角恋呢,你们快点YY吧,一场狗血的深宫大戏等你们来撰写,打开你们的脑洞,写得好的我给你点赞!
最后,我只想说,我不求蹭热度,也不想当什么流量小鲜肉,对于这两件事我只想说两点:
第一,明星也是人,他有不是圈子里的朋友,他喜欢逛街,他不是一定要穿名牌,或许在逛街时看见喜欢的两三百元的衣服,他也会买。
第二,同性恋是值得被尊重的,虽然我不是,但我愿意尊重每一个遵循自己内心取向的人。在这个时代,这并不是病,而是你恰好喜欢的人,跟你相同性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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