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亲近的亲戚,没人护他。
否则方氏也不敢顶着烈士家属不到一年就改嫁。
陆承光打小性子就比较独,陆怀民原来爱喝酒,一开始没什么事,隔了半年多喝醉了就打陆承光。
陆承光那时候才六岁半的人,自然只能挨打,但是他也是个狠人,等怀民打累睡着了,去厨房提了菜刀剁了陆怀民一个小脚趾。
陆怀民先打他,而且他是烈士之子,陆怀民家再气不过,也不能拿他怎么样,何况彼时他才六岁多,还是一个孩子。
此事过后,陆怀民对他又怕又恨,方氏亦是,想了诸多办法想要直接弄死陆承光,不想陆承光命硬,还每次都能给她一个深刻教训。他倒是不打方氏,不管方氏如何,方氏生了他,他不打方氏。但是他能打陆怀民,能打他们生的儿子。
陆承光的凶狠之名也由此而来。
谁让他不好过,他就是拼着命也要从那人身上撕下块肉。
小儿子出生之后,不知道方氏和陆怀民是想通了还是彻底被收拾怕了,也歇了折腾的心思。
之后陆承光成了炼油厂厂长,跟着得了好处,方氏就更不折腾了。
清若打了个寒颤。
她怕。怕方才陆承光看她的眼神,凝了万丈深渊,暗无天日的绝望。
她抬眸,哭红的眼睛固执的看着他,“你愿意娶我吗?”
陆承光知道自己愿意把命给她,但是他不知道自己愿不愿意娶她。
他怕,这一步下去,她就能看见自己人生的尽头,往后几十年,在这二十分钟能绕一圈的村子里,或是一小时能绕一圈的县城里,相夫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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