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循第一次和男生的恋爱发生在十三岁。在此之前,他刚刚和自己同桌的小女生分手,是对方甩了他,因为他不能给自己抄作业——他连自己的都写不完。
叶循并没有很伤心,他觉得那个小女生太幼稚了,和她谈恋爱根本是因为无聊。他从小就是很早熟的,把自己混在一群幼稚的小屁孩中间,找点乐趣是很难的。
但小孩子也是很现实的,他虽然脾气不大好,但好在有一副好皮囊。于是从幼儿园到初中,小姑娘们都热衷于做他的女朋友。
可他也有些腻了。他父母忙着做生意,对他是美国式的放养。吃穿不愁,足够自由。想玩游戏?那就玩吧,不要在现实里也打起架来就行。想谈恋爱?那就谈吧,不要把对方小姑娘搞怀孕就行。再找女朋友,也没有办法给他带来新鲜感了。
无趣啊,无趣。
在分手的第17天,叶循去学钢琴。他端庄温柔的钢琴老师去生孩子了,找了一个小年轻来代课。叶循是很不屑的,他学了很多年钢琴,很难得能遇到喜欢的老师。
钢琴老师其实只有二十岁,自己还是个学生。穿着白衬衫,看起来沉默又腼腆。这个老师看起来比他更像一个乖学生,身上有一股很干净的皂香,像青春小说里写的那样。
最初相遇的时候,他对这个钢琴老师并不满意。但也并不是什么坏事,他又有合理的理由不学钢琴了。他有了新的叛逆对象,他开始寻找新的乐趣。他刻意地迟到、翘课去网吧、挑老师的刺。但老师从来不会生气,任劳任怨地等他,找他,最后无奈地叹一口气:“你怎么那么爱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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