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膀,笑道:“谁都喜欢跟简单的人相处,你这样就挺好” 不管何种风情的人,都有其自身魅力,都自有能发掘欣赏的人。 “你实在不必妄自菲薄,何况就你优渥的出身家世,就已经让许多普通人望尘莫及了,所以别整天把自己想成小可怜顾怜自影。” “听你这么说,我应该反省一下,看来我太不知满足了。”程锦风先是一楞,又认真想了想。 虽是自己与家人的关系有些僵硬,但他并不是世上最不幸的人。 “这倒也不必,贪婪和懒惰是人类进步的一大助益,刨除就不是人了,我只是说你不能沉迷于这样的思维,久了人会抑郁的” 说话间,两人去了附近的一间麦当劳店。 “估计你我上班时间都快到了,只能将就下了。”看他满脸惊讶,梁煜笑眯眯去点单了,程锦风什么也没 说,只是默默看着笑。 也许现在两人这样的状态才是最好的。 比起前世,他们已经亲近许多了。 不管梁煜如何看法,程锦风私心里,将两人的见面,偷偷的都定义成了约会,这种散发性的幻想,让他感受到了幸福。 “如果你是一本书的角色,你觉得你自己会是哪种人?”梁煜不慌不忙的吃着汉堡包,看着对面神色恍惚,脸上又笑得有些傻气的人,忽然笑问。 “啊?”程锦风楞了下,听明白后又认真的想了想,“我这么平平无奇,大概会是个打酱油的炮灰吧?” “是吗,我倒觉得你像是个傻白甜的主角。”梁煜喝了口饮料,看他面前的薯条未动过,便伸手过去拿,一边笑道:“吃个快餐而已,有这么开心吗?” 程锦风因为他的一句傻白甜,听得脑子有点蒙。 他觉得自己不算傻吧?当然也不是什么聪明绝顶的人,白的话,皮肤勉强还算白,但是男人要这么白干什么?甜就更没有了 听见他后一句话,忍不住向梁煜投去了一个幽怨的眼神。 他自然是不懂的。 跟喜欢的人一起,就算是路边摊也会吃得很开心的。 可这些,他自然不能说。 所以他只是勉强笑笑。 大概世上所有的误会,皆是从缺乏沟通引起的,粱煜虽观人无数,这时也无法窥破他的内心,看他神情黯然,只能揣测他大概在想前世的事。 倒是不禁有了点好奇。 在遭遇那样凄惨的前世后,重生的男主,他想怎么做呢。 大部分人重生,要么是修正前世所犯的错,要么就是弥补前世的遗憾,他大约是想修正与女主的关系? 前世的程锦风与梁思月离婚后,梁思月很快就后悔,她想要复婚,但是程锦风不同意,梁思月为了逼迫他回心转意,于是绑架了判给程锦风的女儿。 程锦风拒绝她的威胁,梁思月在愤怒之下失手捂死了一岁不到的女儿,此事让梁思月大受刺激精神崩溃,彻底发疯。 程锦风在后悔与自责中自杀。 知道他是与原主一样重生回来的,梁煜总要知道点底才好决定以后的走向。 想到这,他忍不住试探的问:“我觉得你人真的挺不错,不如,我把你介绍给我妹妹怎么样?我觉得你生活太平淡了,我妹是艺术生,正好可以来给你生命里添一把火” “不,不行!”程锦风看着他一本正经笑说,心中一阵发苦,又一阵惊恐猛摇头,前世犯的蠢他怎么能再犯。 “你可别乱点鸳鸯谱,这会害了她的”程锦风眼里浮起深深的愧疚。 重生后每次夜里忆起前尘往事,他都会惊醒,后悔,愧疚,好在这一世什么都还没有开始,只要梁思月没有爱上他,这一切悲剧也就不会发生了。 梁煜对他的回答有点出人意料。 既然他是来修正错误的,那正确的做法就是完全的远离梁思月,怎么又跑去在她面前晃呢?想来还是放心不下她吧。 重情的人多数都是感性多于理性。 “还以为能与你从朋友变成亲戚呢”梁煜佯作失望的笑,心中倒是放心下来了,他不是回来与梁思月重续前缘的,那事情就好办多了。 “我才不要与你做亲戚”程锦风小声嘀咕。 对于他失望的表情心中更失落,看来他很希望自己与他做亲戚,可惜他要让他失望了,。 前辈子因为想接近他,而犯蠢自私的答应了梁思月的追求甚至结婚,结果最后心理上的折磨愧疚痛苦,让他永生牢记这错多么的刻骨铭心。 一边是爱而不得,一边是对妻子的愧疚,还有他一口一个妹夫的扎心称呼。 上辈子若说梁思月本来有八分疯,剩下的两分则是因为他,虽是他行为上没有出过轨,但心里确实住着的是别人。 这辈子他再不能脑子发昏了。 宁愿这样做朋友,一辈子无法得到他也好过那样折磨了自己,伤害了别人。 餐后两人走出麦当劳大门,离上班还有二十分钟时间,眼看两人就要分别,而似乎从此就没了交集,虽是梁煜说两人是朋友了。 可程锦风还是担心,过两天他就会转头忘记自己这个人,毕竟他们相处不久,认识不深,他又不有趣。 “梁煜,以后我可以再联系你吗?”程锦风握紧了拳,终于有了些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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