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安静,冷清清。
他朝左手边的屋子看了一眼,那是三个闺女的屋子。
把猎物往地上一丢,动静有些大,却没有一个人起来。
早就习惯了这样子,他也没在意,去灶房烧水清洗。换了干净衣裳出来,肚子饿的咕咕叫,看了一下米缸,一粒米没有。面粉、油盐也用的干干净净。
再看看边上放到盆子里没洗的碗筷。
他抿了抿唇。
前儿才拿回来的东西,本想着够吃十来天,却不想三天就糟践的干干净净。
他这三个闺女又懒又馋还自私,跟她们亲娘一个德行。到底是不是他亲闺女不清楚,反正就这么养着,等到了十六嫁出去就是。她们要把粮食做了吃的藏起来慢慢吃,由着她们去,无所谓了。
拎了一只灰兔利索剥皮,不免又想起两个月前因为追一只大白兔在山涧看到的一幕,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很快,他就能把人娶回家了。
六七只野兔剥皮,獐子也去皮,收拾干净,把皮毛洗干净晾晒,才挑着拾整好的野物往镇上去。
本来想直接送镇上去,但想着小媳妇娶回来,兔子皮毛、獐子皮毛拿来做件夹袄,穿着暖和,她肯定会喜欢,也就留了下来。
反正卖也不值几个钱。
到了镇上,他去了一户人家,敲开了门,开门的男人问他,“吃过了没?”
“还没呢,劳烦嫂子给我做碗面!”
“你那三个闺女真是白养了,两个大的都十五了吧,咋还能不给你这个爹的做顿饭,你早两日带回去的粮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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