煌的城堡。他们被酒店工作人员一路引领着,到了十七楼。
包间的门一打开,沈曼正坐在里面打电话,看到阎毅的时候眉毛轻轻一抬,抛了一个媚眼,算作打招呼。然后,她的视线又挪到了洛曦川的脸上,故作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眨了眨。
沈曼是臻谛集团的千金,含着金汤匙出生,分化成了Alpha,臻谛未来的大老板。她在哪里,聚光灯就在哪里。就算哪天沈曼左右脚踩着不同色的高跟鞋出门,那也是潮流。退一步说,即便只凭沈曼的长相,不受瞩目也是难事。从前还有杂志写她美艳得具有攻击性,玫瑰配她太艳俗,她是人间牡丹花。群芳中以牡丹为第一,故世谓花王。
按这意思,只要是沈曼在场,其他的女明星也好,名媛也好,就只有当洗脚婢的份儿。
“人间牡丹花”对着电话那头不知道是谁的人说了一句妩媚的“Bye~”,一个音恨不得转成山路十八弯。
沈曼挂了电话,食指朝着阎毅的方向点了几下,涂成鲜红的指甲亮得反光,“你怎么把小拖油瓶带过来了?”
“小拖油瓶”是沈曼对洛曦川的称呼。从她第一次到阎毅家里做客,她就一直是这样称呼洛曦川的。
“我饿了,我叔叔带我来吃饭。”洛曦川一说到“我叔叔”这三个字就来了底气,仿佛这是一个了不起的特权。说完了,洛曦川的目光就自然而然地落到了阎毅的身上,又在一瞬间满溢欢喜和爱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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