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架。
两人都是梁京城中出名的行钱。大瑀民间私贷,有钱民与行钱两种。若放在此案中,李氏与盛可光便是钱民,他们负责出钱,是银钱的主要来源。张令与王百林之流则称“行钱”,行钱有时会与钱民合作,钱民通过行钱来出贷,找到更多急需用钱的借贷之人。
张令大多从平头百姓中寻找借贷者。不识字最好,家中有房、有地、有妻有女,那更是好上加好:借贷的钱大多是还不上的,只能用田契、地契来抵。若这二者都没有,妻女也可用来抵押:鸡儿巷里娼坊众多,转手卖去也能挣一笔。
王百林与张令又有不同,向他借贷的大多是商铺或落魄的官家子弟。他手中出入的钱多,与盛可光来往也更多。盛可光一间接一间地买铺子,不少是没钱还贷的商人用以抵押的。
有张令妻子这个证词,王百林自然成了最有嫌疑之人。他虽然是梁京城中有名的混子,但与不少官家子弟均有来往。梁京府把他请到衙中礼貌一问,张令死时,王百林正在码头。
码头有许多人为他作证,船夫、纤夫,都说王百林在码头等了一整天。据王百林供述,他与张令争吵,是因为两人原本打算清明过后在梁京外城组织一帮人,到列星江北去干活,他俩收取些人头介绍费。江北十二城如今归了北戎,两岸来往仍旧频密,得知十二城如今修筑工事急需人手,他俩便起了这个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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