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寂白的肤色上突然被镀上一层暖色的光,朝阳的色泽在她睫毛上跳跃着。
傅臣的目光从她光洁的额头,一直移到她微粉的唇瓣,他的喉结又滚动了几下,视线又落在她握笔的纤细小巧白皙的手上,他一时间看的有些痴了。
他从未这样肆无忌惮地打量过时欢,因为不敢。
怕自己忍不住心动无数次,怕自己控制不住自己无法自拔地爱上她。
她有一种让人一秒沦陷的魔力,傅臣怕她。
一直都是远远地看着她,看着她在人群中耀眼,看着她像星光照亮他的世界,从未近距离观察过她。
她身上似乎藏着百花香,凛冽清爽的香味袭来,竟让他忍不住沉醉。
他的小欢宝,太好看了。
太诱人了,多少个夜晚,他会想着她的样子湿了裤子。
当懂了男人女人的那点事后,时欢就成了他梦里的常客。
即使在梦里遇到她,他也会压抑着自己,怕把她弄脏。
时欢感觉傅臣在看她,一侧脸,发现傅臣竟然低头开始记单词了。
晨阳柔和的光线照在他半张脸上,他硬朗深邃的轮廓这一刻竟然显得异常俊美。
他的神色有些慵懒,有些不屑,就像那些单词多不堪入目一般。
撇开傅臣的人品言行和缺陷来说,他的长相绝对是上等的,今天的头发也梳的很乖,让人一度觉得那个残暴乖戾的少年只是个错觉。
傅臣的手也很好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指甲剪得工工整整,只是手上有几处伤疤,给他这个手又添了一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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