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勾地望向大宅,似乎在思考沈凉月躲在那一扇窗户后看着他。也许在褚飞眼里,沈凉月这个人就是一堆朽骨,平权运动方兴未艾,帝国立宪之后,权力转移到议会和军部,旧贵族们不过是徒有虚名的社会蛀虫,在平权激进派眼里,看来无论是婚约还是贵族,都是该进坟墓的东西。
所以褚飞敢站“帝国之月”的楼下,为了他的理想和爱情而战。他是那么坚定、底气十足,沈凉月有些自嘲地想:单枪匹马地来解决“麻烦”,褚飞一定觉得他自己很勇敢,因为他挑战的是贵族权威、是束缚自由意志的顽固余孽。
其实,沈凉月只是一个人。一个爱了贺明风十几年的人,而已。
从小订婚、自幼相识,沈凉月一直相信,他们是青梅竹马的玩伴,也会是白头到老的爱侣。他出生的时候,就与比他大四岁的贺明风订下婚约,两个人互相陪伴、一起长大,贺明风十八岁的时候考入边塞军校,数年没有回家。等他回来的时候,沈凉月刚好成年,在omega盛大的成人礼上,贺明风邀他跳了第一支舞。
沈凉月还记得,那时他们并肩站在春风撩人的露台上,在圆舞曲婉转曼妙的旋律中,他对贺明风说:“我以后不再叫你哥哥了。”
“为什么?”贺明风看着他的眼波,比春风和夜色更温柔。
“因为我已经长大了。”
沈凉月天真的以为,他们只是需要一点时间,把两小无猜的默契转化为深切诚挚的爱情,他一边矜持地释放着甜蜜的信号,一边耐心地等待着。
可他等来的,是另一个omega。褚飞出现在贺明风的生活里不过半年,就俘获了他的心,令沈凉月十几年的爱意和等待成了一个徒劳的笑话,令他们的婚约成了一纸空文。
窗外闪烁的阳光似乎要灼伤沈凉月的眼眸,他眨了眨疼痛的眼睛,伶仃站在昏暗空荡的大屋中,像一轮孤寂的月,或是一个躲在古堡里不敢见光的幽灵。
第2章 相逢于狭路
沈凉月一直活得很清醒,他知道爱情是不能强求的,但在此时此刻,沈凉月第一次无法自抑地感受到真切的恨意。他恨贺明风将他置于这样难堪的境地,恨贺明风给了别人这样挑衅他的权力,更恨他们以自由和爱情的名义蔑视他的尊严和感情。
这世上有一种人没有体面就不能活——沈凉月就是这种人。如果褚飞带着两把手/枪来找他,那倒另当别论,沈凉月反而乐意赴会,即使他的射击技术远逊于职业军人,沈凉月依然有拿起枪的勇气。
也许他血管里真的还残存着某些贵族陋习,无论何时也要维持那一点可笑可怜的尊严体面。其实,这不过是沈凉月困兽犹斗的挣扎,在这段感情里,他早就丧失了索要尊严的资格。因为在爱情里的体面,只有你爱的人能给你,贺明风的爱给了褚飞,沈凉月的体面,早就被他们踏碎在地上。
现在想来可笑又可悲,沈凉月曾对他与贺明风的感情那样自信过。
“你还真沉得住气,就不怕贺明风爱上别人?”
“会吗?”万千星辉悉数堆在沈凉月的眉梢眼角。
“也对,帝国之月无所畏惧。贺明风又不是瞎子,最后肯定会选你。”
“我的朋友,你要知道,”沈凉月微微昂着头,挺直的脊背是那样清贵自矜,“‘选’这个字,已经是在侮辱我。”
言犹在耳,不过半年而已,褚飞已逼到这里,现在就站在他的楼下,等不及要看帝国之月失败颓唐的模样。
而沈凉月只剩下这一条如瘦竹般单薄笔直的脊梁。
惊人的容貌、贵族的头衔、豪富的家世、自幼的陪伴,都不构成贺明风爱他的条件,爱情是盲目的,与“好或不好”无关,只与“爱或不爱”有关。
就像他请来了最好的厨师和乐队给贺明风庆生,花了三天把大宅布置得犹如仙境,但是那一天贺明风并没有赴约。沈凉月正在为他的“紧急任务”担心时,却看见贺明风和军部的几个人在小酒馆里玩得不亦乐乎的照片,和他勾肩搭配笑得开怀的人,正是褚飞。
原来这就是贺明风的“紧急任务”。
原来他不需要香槟,只需要啤酒,他不需要沈凉月,只需要另一个人陪他度过生辰。
自鸣钟响了十二下,一场豪宴只剩下残羹冷炙和阑珊的乐声。沈凉月拿着一把剪刀漫步在锦绣的花团中,他亲手一根根剪断系着氢气球的细线,一个个写着“生日快乐”的气球飘在空中、越升越高。
“我来晚了,这里真漂亮。”贺明风从背后抱住沈凉月,亲昵地蹭了蹭他的头发,带着一身酒气醉醺醺地说:“凉月,谢谢你,对不起啊”
沈凉月没答话,他望着夜色中腾空飘起的氢气球,就像看着渐行渐远的贺明风。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抓,可飘忽的丝线从他指尖溜走,怎么也抓不住,只能眼睁睁地一任气球愈飞愈远。在那一刻,他似乎已经预料到他们的结局,这份婚约到了最后,他能得到的也不过是一句:“凉月,谢谢你,对不起啊”
那天晚上,沈凉月做了个梦。他梦见两个小孩手牵手在花园里玩闹,突然,大孩子甩开小孩子的手,头也不回的转身而去。那个被同伴留在原地的小孩哭得好惨,颤抖的小手向前徒然地伸着,眨眼间变成一只修长的成年人的手,凝成一个苍凉无望的手势。
玫瑰正在无声的凋残。
“刷啦”一声,沈凉月拉开了厚重的窗帘,明媚的阳光扑进堂皇的室内,为他周身都镀上一层光。他并没有如故事里的幽灵游魂,在灼热的阳光中灰飞烟灭,反而神情坚定、眼眸冷淡,傲然地站着,直面所有挑衅和宣战,大宅中反光的玻璃瞬间都变成了他的铠甲,甲光向日、无坚不摧。
在暗夜中溃烂的花瓣、簌簌颤抖的枝条,在黎明的光普照大地时,又变得美而静,仿佛永远盛开、不可侵犯。
“今天的天气不错。”沈凉月回过身,向永远能适时出现的管家点了点头,漫不经心地说:“那位先生还在等?”
“是的,少爷。”
沈凉月摘下眼镜,轻笑道:“他如此诚心,我岂能失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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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等了三四个小时,褚飞终于走进了大宅。
“人们都说公爵府邸有帝星最美的玫瑰,”管家引着他走向花园,“我们都为此骄傲。”
在玫瑰花丛中,褚飞看见了端坐喝茶的沈凉月。也许大家说的不是花,而是人,在花枝掩映中,沈凉月比玫瑰更美。他在太阳下站了太久,身上的军服已被汗水浸湿,而沈凉月穿着精致的三件套,端起骨瓷茶杯闲适地喝着红茶,手指比瓷器还要细白。
此情此景已经足够任何一个omega自惭形秽,可褚飞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