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掏出来。
于是季鸫急中生智,从雪花兔那儿得到灵感,想到了可以将自己的电能变成一个围绕他胳膊的“手套”,以此抵御黏胶的侵蚀。
其实那时冒险这么干的时候,季鸫是做好了搭上一条手臂的心理准备,才铁了心破罐破摔的。
那会儿,他们距离通关只有一步之遥了,就算一只手被消化液溶得只剩几根骨头,只要人死不了,回到“桃花源”以后,一切伤势都能不药而愈。
不过大约人在生死攸关之际总是比较容易触发自己的潜能,季鸫那从来未曾尝试过的突发奇想,竟然真的成功了。
尽管他在徒手掏马蜂的过程中,手臂、肩膀和前胸都不可避免的沾上了飞溅的黏胶,电流形成的护罩还是挡住了绝大部分的伤害,至于那些零零碎碎的小片状烧伤,季鸫觉得,简直可以忽略不计了。
任渐默看着自家小孩得意洋洋的模样,笑着问道:
“除了胳膊之外,其他地方也可以吗?”
“当然可以!”
季鸫说着,消去了右臂上缠绕的电流,而后不太熟练的将它们重新聚集到了两条腿上。
“不错。”
任渐默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招很实用,练熟了,不仅相当于多了个随心所欲的护盾,而且还能当做攻击手段,确实很不错。”
季鸫收回异能,又朝任渐默眨巴了几下眼睛。
“其实,我还有一个想法。”
他顿了顿,抬手比了个弯弓搭箭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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