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他成功打好了领带、收回手的时候,才有些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似乎在大众印象里,总该是妻子替出门工作的丈夫打好领带。
怪不得楚歌是那种眼神。
但他也不生气,只是因为想到了“妻子和丈夫”这样的字眼,越发又觉得害羞和甜蜜了起来,低头亲了亲她。结果又没意识到楚歌已经涂完了口红,这一亲就把她口红都给亲花了。但楚歌也不在意,不仅不在意,甚至还伸手勾住他的肩膀,凑过来把自己的口红全都蹭到了他的唇上,末了才又掏出自己的口红去了镜子前、不紧不慢地补好了妆。乐胥也跟着过去,对着镜子面红耳赤地赶紧用纸巾擦干净自己的脸和嘴唇。
乐胥牵着楚歌走在校园里,莫名其妙地又回想起早上出门前的情景,一下子忽然又觉得天气更热了——但或许也不是真的那么莫名其妙,楚歌长得高挑,百褶短裙下就显得腿越发笔直修长,再加上她的身材,本来是好好的JK风格,硬是又穿出了点诱人的情趣,惹得路上来往的校友们频频转头看她,还是有男有女。乐胥被她牵着,又忍不住想象她中学时候的模样。
幸好三中的校服并不是衬衫和百褶裙,而是朴实无华的运动服,至少这样他就不用担心看到她的时候,会不好意思到连话都说不出来。
路过学校图书馆的时候,一旁有一对母女正手挽着手亲亲热热地在说话——两人容貌上有些相似,乐胥猜想应该是母女,看女孩子的年纪应该还是三中在校的学生,就读于母亲曾经的母校,也算是一段佳话了。但乐胥又隐约觉得那女孩子看起来似乎有些眼熟,连带着那位母亲也好像在哪见过似的,他不免多看了两眼,随即一下子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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