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娓娓道来:“昨晚我喝得酩酊大醉,意识模糊。当时,沈小姐说要送我回去。我清晰记得,搭乘出租车的时候,我说过要回家,也就是回舒意小区。”
“但是,我醒来时,却是在漫星酒店。全身赤裸,阴茎上还沾着不明血迹……”
听到“阴茎”二字,沈姝曼脸颊发烫,连耳尖都红了。
他微不可查地勾了勾唇,接着沉声道:“沈小姐作为一名法官,应该知道,不管是KTV门口、酒店内部的监控录像,还是我阴茎上的血迹、这一个钱包,都能充当你强制猥亵我的证据……程彤和那名司机,同是证人。”
强制猥亵?她惶惶不安,眼皮跳了两下。
根据《刑法》,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而他们这种情况,只能算是强制猥亵,即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
他是有备而来?
她不由多看他几眼。
他依旧丰神俊朗,干净清爽,应该是洗了澡,换了衣服。
只有她,怎么洗刷,也无法涤荡对他的绮念。
“毕竟是成年人嘛,酒后乱性,一夜情,不是很正常吗?”她狡辩,气势不足,心虚得很,“我当时是真的喝多了,真的……”
“程彤跟我说,是沈小姐明确表示自己没喝多,才会让你送我的。”他道。
“一夜情是两个人的事,可我当时不省人事,根本什么都做不了。”他叹了口气,“因为顾虑到你是程彤的朋友,而且身份特殊,所以我才没有立马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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