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处都很精致,这张脸将混血的美感发挥到了极致。
丁鸣眼中火热更甚。
有人说时间是一把杀猪刀, 说混血儿也就小时候好看,越长大就越“残”。
但这四年多过去,丁鸣却觉得顾乐却比他记忆中的模样还要来得好看。
以前顾乐是出了名的小王子, 他不敢碰、也碰不上,为此还可惜了好久, 后来甚至还照着顾乐的模样找男朋友。
但没找着。
比他有趣的,又没有他好看。比他好看的,又没他有气质。比他有气质的, 又没有他有才华。
兜兜转转,丁鸣最后一个都不满意,就当他苦恼不已时, 他忽然听到顾家倒了。
“抱歉,我有对象了。”顾乐回过神来连忙说。
对方皱起眉头, 那双吊梢眼顿时就溢满了戾气, “他是谁?他配不上你,你跟他分手吧。”
顾乐惊愕于对方的无礼。
“乐乐!”
顾乐听到蓝豪的声音,说了句“我朋友来了”后, 也不管丁鸣了,直接朝蓝豪走去。
“那边有电梯,我们走那边的电梯。”蓝豪说。
顾乐虽然不明白蓝豪为什么要舍近求远,但发小的默契还是让他点头。
然而两人还没走两步,身后的人便说,“反正都要下楼去,我们一起吧。”
蓝豪无疑是了解顾乐的,一看他的表情就明白他压根不知道眼前人的身份,于是说,“丁鸣,听说你家最近生意很不错。”
顾乐再次震惊。
什么?这个人是丁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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