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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能的,王映秋有些排斥前一个选择。所幸父亲留下的钱财还有些,足够她舒适却不奢侈的过完下半生……可她才十七,余生还很长,难道真就要这么稀里糊涂过下去吗?
王映秋对未来的规划将连静瑶排除在外了,但连静瑶却没这个自觉,总在她面前晃悠。
比如死缠烂打带着她上路,再比如这会儿笑盈盈捧着只兔崽儿到她面前献宝:“映秋你看,这是我打猎时在山上捡到的,你喜欢吗?”
才不是打猎时捡到的,天知道她领着人掏了多少兔子窝,才掏到一窝小兔子。拳头大小毛茸茸一团,正好托在掌心里,她还特地挑了只雪白的,看上去异常可爱——其实连静瑶一开始没想掏兔子窝,她想去掏狼窝,捉狼崽儿给王映秋当狗养的,等将来狼崽儿长大了还能护着她。可惜山寨众人听了都摇头,直说她不会讨女孩子欢心,纷纷劝她逮兔子。
连静瑶没奈何,只好换了目标,可惜这软萌软萌的小东西,似乎也并没能让王映秋开怀。她倒是接过去摸了摸兔子毛,垂着眸神情浅淡:“你不该把它捉出来的,它还这么小,离开母亲活不了怎么办?”
连静瑶闻言心道:说不定它娘现在正在哪个架子上烤着呢。
当然,想归想却不能这么说,连静瑶只得说道:“那我们将它好好养着就是,将来养得白白胖胖还不必担心被狼叼走了。”
王映秋便不说什么了,但看她给兔子撸毛的动作也不是不喜欢的。连静瑶就在一旁看着,思绪一会儿飘到几年前,一会儿飘到王县尉托孤时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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