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莫名有种进了聊斋的感觉,而他就是那赶考的书生。
……怪了,怎么今天总是往诡异的地方想。
林回很快来到酒吧门口,才发现文森酒吧居然是个闹吧,他挺高兴的,如此,泡到靓仔的几率大大增加。
“叮铃——”
林回推开了酒吧的门,根本没人理会他,舞池里镁光灯闪得人眼瞎,音乐声震耳欲聋,所有人都在摇头晃脑地瞎蹦跶。
厉害厉害,天还没完全黑下来就这么多人,他应该早点来光顾的,看着就热闹。
林回越过舞池来到吧台,找了个地方坐下,他瞥了一眼小黑板上用荧光彩笔写的酒单,道:“帅哥,调一杯辛德勒名单。”
——什么鬼名字,听起来很没道理,不过因为是周五招牌酒,点这个总不会出错。
林回在心里狠狠吐槽这鸡尾酒的名字,但是他本人对鸡尾酒没有任何研究,只能装作熟练的样子这样点——在酒吧里表现得外行,泡不到靓仔的。
“好的先生。”
穿着侍者制服的酒保对着林回微微一笑,从酒架上取了调酒器,开始操作起来,林回心里顿时多了几分龌龊的心思。
——这个小哥哥,好像也不错。
林回并不是那种对泡仔很在行的人,恰恰相反,他一点都不懂,之前几次他也曾发狠地想,总之都要破产,与其让林家的财产最终落到渣攻手里,不如挥霍败家,赶紧破产赶紧完事儿——林家最后破产,剩下的钱就是归入凌云霄囊中了,真气人。但是终归只是想想罢了,他节俭惯了,一时还不知道怎么败家呢,而且还没来得及实行这个计划,林回就被不断回溯的剧情搞得头晕眼花。他这次想开了,管他什么剧情,先挥霍一把再说。包上三五个小白脸,还愁家产败不光?他如果没有钱了,似乎也会失去当金手指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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