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也是经历过事情的人了。如果年轻个十几岁,换成他刚出任县令的那会儿,年轻气盛,他说不定还真的按照国法办事了。可是现在,他可不会这么天真了。
——这些高门大户,不过是想在最大程度上占朝廷的便宜罢了。
这样想着,脸上却依旧带着笑:
“少夫人请放心,这些田地是府上开荒所得。自然应该是归府上所有。”
“真的吗?”
“这是自然。不只如此,按照国法,开荒前三年免税呢。”
“那跟县衙报备之后,地契上可需要标注?”
“少夫人请放心。这些事情是县衙做惯了的。回头就把地契送来。不过,县衙只能开具白契,红契就要看户部了。最快也要来年夏天才能得。”
所谓白契就是在当地的县衙报备过的房屋田地买卖契约,而红契则是在户部登记过的契约。一般来说,一桩土地买卖之后,当地官府会开具官方文书,表示认可这门买卖。这份文书就是白契。每年各地衙门都会把这一年里的房屋、土地买卖和开荒等涉及土地变化的文书汇总,提交户部进行登记。户部的鱼鳞册进行更新之后,会发下文书,这些文书里其中有一份是发给买主的,因为盖着户部的大印,又叫做红契。
虽然白契和红契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民间也不乏弄虚作假,或者因为灾害之故导致出现出现问题的,比方说,同样的一份产业出现两家都拥有契约的状况。这个时候,除非两家实力相差悬殊,或者两家都拿不出红契,否则,官府断定田地归属就会以红契为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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