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最明显的一次,就是现在。
她刚和相亲对象分别,独自走在胡同里。路灯坏了,忽明忽暗。
碌碌的木头敲击声中,走出一个陌生男人。
他穿着呢子大衣,清俊的脸藏在黑框眼镜后面。虽然拄着拐杖,却努力想要把身体站的笔直。
男人开了口,语气莫名熟稔:“好久不见,我的太阳。”
b.
这是陈冬忆认识高筱的第二十年。
八岁时,数九寒冬,他被继母拖到胡同里赤脚罚站。
“十个瘸子九个坏,还有一个王八蛋!”孩子们从他身边跑过,轰笑着。
“别听他们。你只是腿不好,他们是脑子不好,一辈子都完蛋。”扎着羊角辫的女孩说,“走,去我家吃饭去。”
“你叫什么?”男孩吸溜着鼻涕,低声问。
“胡同女侠。”
十六岁时,他去外地上大学。开朗的少女是他生活里唯一的光,但那一句“我喜欢你”哽在他喉咙里,始终没有吐出来。
蜷缩在黑暗的野兽是配不上太阳的,陈冬忆想。
二十八岁时,他博士毕业,著书立作,学成归来。他终于鼓足勇气站在对方面前,而女人却不知道遭遇了什么变故,好像完全不记得自己了。
但这都不重要。
他能在漫长而压抑的思念里,熬过一个个酷热寒冬,便也能熬得过这段缺失的记忆。
因为我从未见过太阳,
——直到我遇见了你。
【时常失忆的胡同女侠 vs 疯批天才少年】,男主不良于行。青梅竹马,暗恋题材,治愈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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