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薇说,魏莱是临水山区考出来的孩子,家境贫寒,为人艰苦朴素,让程毓不必有心理压力。
魏莱是从学校过来的,所以穿着身白衬衫,显得干净又干练。魏莱生得格外纤细,长得虽算不上多好看,只属于人群中最普通的样貌,但却胜在干净质朴,她还留了头及肩的直发,显得温婉宜家,算是程毓喜欢的类型。
程毓属于外表拔尖的那类人,个子高挑,皮肤白皙,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睫毛长而浓密,像蝴蝶的翅膀,在眼镜上忽闪忽闪地,他的鼻子挺而高,支起英俊的五官,薄薄的两片唇,也生得恰到好处。
魏莱不是没见过帅哥,可平凡如她,却少有机会与这样的帅哥一起吃饭,甚至在不久的将来谈一场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想到这里,她的脸红了一层,低着头不敢再看程毓。
程毓对待不熟悉的人,性格有些闷,更何况他与魏莱本就是全然陌生的两个人,被人生拼硬凑,凑到了一张饭桌上,因此,他有些尴尬,虽不至于坐立难安,却也老不自在。
魏莱算不上开朗的人,但她对程毓的好感迫使她不得不主动抛出话题,这样一来,性格平和善良的程毓,也就不得不接。在魏莱的一番努力下,两个人之间的气氛渐渐变好,甚至传来了轻松愉快的笑声。
两个人都是上班族,吃过饭还要回单位,只能点到为止,交换了手机号后,匆匆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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