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不能叫哥哥的事。但他一向是个唯宋煜马首是瞻的孩子,守规矩第一名。毕竟比起不被搭理,在外保持距离乐知时还是能接受的。
在乐知时心里,宋煜就像是一个永远立在前面的标杆,从蹒跚学步起他就在后面追逐。宋煜六岁时,他三岁,跟着哥哥跌跌撞撞跑出门,去看搬家的蚂蚁;宋煜十岁,他七岁,第一次和哥哥一起上小学,在公交车上开心到唱歌却被捂住嘴;宋煜十五岁,他十二,大太阳底下举着小电风扇,卖雪糕的老爷爷给了他一个板凳,让他可以坐着等哥哥出考场。他还记得那天他吃了三根冰棒,宋煜并没有发现,并且为了他放弃坐学校大巴,他们打车去吃了小龙虾。
那天的小龙虾特别大,他吃了23个,其中有15个是宋煜给他剥的,因为被嫌弃动作太慢。他记得自己反驳:“虽然我不会剥虾,但是我很会藏对吧,你的同学都没有看到我。”
宋煜却不以为然,“可我一眼就看到了,所以你藏得一点也不好。”
乐知时一直坚持认为自己很擅长隐藏,包括在外和宋煜的关系,后来他也不得不承认,宋煜是对的。
“绿灯了,走吧。”
路上的声音打断他的思绪,看了眼时间,乐知时踩上踏板加速,单薄的身体弓起,努力蹬车。九月初的风还是暖热的,烘着周身,把夏季校服衬衫吹到鼓起,乐知时微卷的棕发在阳光下泛出点金色,蓬松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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