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应该和韩小君也不会有什么交集了。
哪怕朝歌很小和韩小君搞好关系,但韩凛不喜欢他,朝歌自然还是以韩凛的想法为先。
两人很快吃完饭,到医院附近的花店取玫瑰,然后再一起开车到LALALAND酒吧。
进去就听到一阵架子鼓的声音,朝歌往舞台上望去,发现那里坐着的正是他弟弟朝桐。
朝桐也在朝歌和韩凛出现的一瞬间,发现了他们俩,立马从舞台上跳下来。
“哥!韩凛哥!你们来啦!”朝桐个子比朝歌高,和朝歌长得不太像,或许是性格原因,朝歌看起来亲和力强,软软糯糯的,朝桐就比较硬朗帅气,像个乐天大男孩,“哇,这个花是送给我的吗,来都来了,那么客气做什么。”
朝桐嘴上说着客气,实际上手已经快要把花从韩凛手中拿过。
韩凛坏心思一起,侧过身多开朝桐:“谁说是给你买的,今天我和你哥约会,这话是送给你哥的。”
朝歌憨憨的哦了一声,随机笑哈哈地轻打韩凛一拳:“又骗我,我哥才不喜欢红玫瑰勒,这花你就是送我的!”
韩凛看了眼朝歌,摇摇头把花递给朝桐:“现在的小孩真聪明。”
[是你落伍了,老叔叔。]朝歌比划。
“哥,我们表演还有一会儿呢,我给你们挑了两个位置,一个在舞台前面,看表演比较清楚,一个在角落的卡座,那里比较安静,你看你们想坐哪儿?”朝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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