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你, 但我也不会放了你。”熊族首领在程柠九纯良无害的视线里,渐渐地失去了敌意, 然而手腕上传来的冰凉触感令他不想放手。
甚至憨厚的熊族首领想着, 那条大的自己搞不定, 这条小的也许养养可行?
被迫当成了养成系的程柠九, “……”
不得不说, 傻人有傻福吧。
被一根筋的大笨熊认定了不放手的同时, 程柠九脑海中也浮现了原主儿欺负笨蛋的各种经过,仗着熊族首领好说话而且贪凉,几乎是没有废什么力气就被奉为上宾了。
好吧,大笨熊的喜欢就是这么简单而又直接。
只要其他的首领用计,他就一定会上当, 否则熊族部落早就一统其他部落成为兽人之王了。被他捡到了,只会觉得自己和那个坑了他的家伙像, 但就因为觉得像、他就钉死了认为抓着自己就能够引来那条大的。
因为你很凉, 他怕热,所以就喜欢你。
然后便是原主儿说什么大笨熊就听什么,把自己的宝贝蜂蜜全都给了原主, 而原主则是转手就送给了穿越女。
至于那尾巴,则是因为穿越女说了一句熊掌好吃,他就想要割了熊掌给穿越女。喜欢谁, 就把最好的东西给谁。而那大笨熊把尾巴藏的比熊掌还严, 所以原主儿就觉得熊尾巴肯定比熊掌好吃。于是……
得, 这原主儿也没什么脑子, 你们其实挺般配的。程柠九感觉自己的智慧在这种世界里简直毫无用途。这爱恨如此简单,简直令她这个复杂的人类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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