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疼媳妇的人。
婚书自然是有里正和几个德高望重的长辈一起写的,还都签上了名字,这也算是七里墩独一份了。
若是说之前,里正还有几分不太情愿,不过是情面上却不过,此刻看到那根簪子,再看来道贺的吴掌柜他们,哪里还有半分不情愿,一直都笑眯眯的,态度好得不行。
尤其是今儿个,宋重锦穿着王永珠给他新做的青色的长袍,这几日,因为得偿所愿,眉宇间以往的那股子郁气消散了不少。
嘴角微微翘起,眉眼带着喜色,更是显得俊朗无敌。
王永珠坐在屋里,把玩着宋重锦送的这根簪子,眼中浮现出一丝笑意来。
金花和竹叶还有王家族内的几个族妹,在屋里陪着王永珠,都羡慕的看着那根簪子,还有王永珠今儿个的衣裳。
绛红色的衣裳,显得王永珠皮肤白皙,气色极好,头上戴着当初宫里娘娘赏赐的簪子,上面红宝石闪着耀眼的光芒。
乡下姑娘,能见到几朵头花,能买上两根银簪子就不错了,哪里见过这样金子镶嵌珍珠宝石的。
一个个都只敢远远的看着,连摸都不敢摸。
只在心里羡慕王永珠如此受宠,家里四个哥哥,还怕她受委屈了,要在家里招上门女婿。
偏偏还招了这么好看的一个上门女婿,怎么就怎么好命王永珠自然将那些女孩子们心里眼里的嫉妒看在了眼里,只能无奈了。
她本来觉得不就订婚么,请人吃个饭,写个婚书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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