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一看季酒还在那儿插花,不由得心急。
给花瓶灌好水,花一把丢进去不就完了吗?居然搞这么久!
洛攸在家里就穿一件黑背心,一条宽松的长裤,拖鞋都没穿,赤着脚跨坐在椅子上,头上搭着一条擦头发的毛巾。
他坐下时,季酒在百忙之中抽空看了他一眼,然后又专注地对付玫瑰。
他知道自己挺糙的,而季酒是矜贵的小玫瑰。所以他也没立即说季酒太墨迹,他倒要看看,经过季酒的妙手,他斥巨资买的玫瑰能美成什么样子。
但刚过了5分钟,洛攸就不大能坐住了。
他本来趴在椅背上,这时将椅子调了个方向,大喇喇地抬起右腿,踩在椅沿上。
他盯着季酒的手,既没有注意到在他做出脚踩椅沿这个动作时,季酒的视线转移到他身上,更没意识到自己的姿势有点……
不 雅。
长裤过于宽松,且轻薄,坠感好。即便是正常姿势,都可能勾勒出里面的形状,别说他这坐姿,完全将那儿绷起来了。
季酒本来就没坐,打高处一瞥,轻易就看见了洛攸那一团惹眼的东西。
而且洛攸还没穿鞋,脚趾头一扭一扭的。
季酒轻轻皱了下眉。
洛攸见季酒拿着一支玫瑰,手却半天没动,终于没耐心了,“嘿——”
季酒一怔,连忙将视线收回来,手指上却传来细微痛感。
洛攸这才抬头看季酒的眼,笑道:“酒酒啊,我看你还是改个名吧。”
季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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