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如....毁掉。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直接惊呆了所有人。
秦琛的手掌移到了阮熙的脖颈,那优美的线条宛如天鹅般优雅。
他曾在纤细的雪白脖子上留下属于他的印记。
阮熙不会死。
秦琛的精神都略微恍惚,他甚至想,只要垂耳兔完完全全地融入到他的血肉里,就会一直和他在一起。 他的眼底闪着血光,然后埋下脑袋以一种信徒的仪式皎下阮熙的动脉。
温热的鲜血浸满了他的口腔。
秦琛的喉结一直在浮动,阮熙的身体里的鲜血正在被他吸食。
赤焱不由得背脊发麻,不是说秦琛最喜欢这只兔子了吗?
喜欢一个人,会喜欢到连他死了都要吸掉他的血?
人类之间的爱,还真是令人发寒。
秦琛不是单纯地吸血。
他宠溺地摸着阮熙的银发,眼神神情而虔诚。
仿佛平时那样和垂耳兔亲近,温柔至极。
显得整个画面唯美,血腥而透出渗人的惨烈。
“秦爷祁乐在一旁呆住了。
秦琛在清醒状态下是绝不会做出这种事的。
只能说明,现在秦爷已经近乎疯狂。
夫人这次是真的没救了,秦爷恐怕接受不了这样的打击。
赤焱的神情逐渐肃冷,忽然感觉到某种难以想象的压迫感。
难道....赤焱眸子变得凌厉,毫不犹豫地朝秦琛发起攻击。
在离秦琛还有几厘米的距离,秦琛猛然抬起头,整个眼球都血红一片,极为骇人。
已经来不及了。
赤焱被无形的一堵墙给弹开,秦琛慢慢地站起身,身形以可见的速度长大,最后恢复成高大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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