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星期天气渐渐转暖,到后来我甚至对这炎热心生厌烦。全伦敦的人都伸长了脖子指望突然变天。星期四晚上,天气终于变得凉快,引得人们纷纷走上街头去透气。
我也是其中之一。整整两天,我被热浪包围,恍恍惚惚,都没怎么出过门,要么和米尔恩太太还有格蕾西一道躲在阴凉的会客室里,一杯接一杯地痛饮柠檬水,要么索性拉上帘子,窗户大开,一丝不挂地躺在自己床上打盹。就在这个美好的夜晚,西区的街道人头攒动,熙熙攘攘,略带寒意却也散发着自由的气息,如磁石般深深吸引着我。我的钱包也快见底了,心里还惦念着第二天与弗洛伦丝的晚餐,我就琢磨着一定得把自己收拾得光鲜体面才行。我洗了个澡,打上发油把头发梳得平整锃亮。我穿上了那套禁卫军制服,我最喜爱的装束,鲜红色的短外套配有黄铜纽扣和滚边,再加上一顶干练小巧的军帽。
其实我不怎么穿这套行头。尽管军人的肩章和腰带扣于我无关紧要,我依然有点担心哪天某个正牌军人认出了它们,命我速速归编。说不定还有其他的紧急状况,我是说万一呢,比如我正巧在白金汉宫附近转悠的时候女王遇袭了,为解燃眉之急我就会被征召去完成个不可能的任务。然而这套制服又能给我带来好运。在伯灵顿拱廊街,它给我招来了那位大胆的绅士,他的一吻改变了我的命运;和米尔恩太太的初次会面,它还为我赢得了好感。我想今晚要是能靠它赚进一枚金镑,那就心满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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