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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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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偷窃术也可算得上是一种技巧的话,那么,将这种技巧发挥到无以复加地步的人,就是范宁儿。

只可惜他的名声实在太臭了,臭到只要他走近,认识他的人都会马上躲开,否则身上总会有什么零碎物件儿神奇地消失。

范宁儿十七岁那年,从皇宫大内成功地盗走了皇后娘娘凤冠上的一颗夜明珠,一举成名,成了天下追捕的对象。

从那时起到现在的十年间,他总共在牢房里呆过四年零三个月又十九天。

他大大小小的监狱蹲过十七次。

也就是说,有十七次他都可能掉脑袋。可直到现在,那颗大脑袋瓜还是在他脖子上好好地长着。

最奇绝的一次是五年前,他已经被打入了天牢。竟不知他用了什么办法,居然逃了出来。

最惊险的一次是在三年前,他已被押上了法场,连断头酒都喝了。

在刽子手的鬼头刀正要落下的时候,明明已被挑断脚筋的范宁儿竟一声长笑,神奇地闪过刀锋,身上牛皮索全部断裂,在众目睽睽之下,施施然跃上监斩官老爷的大案,在老爷的鼻子上摸了一下,笑嘻嘻地扬长而去。

他的脚到现在也还是好端端的。

官府曾经请过江湖高手相助擒拿。

但十年过去了,范宁儿还是活得好好的,那些江湖高手们却都一个个悄没声地回家抱孩子去了。

范宁儿想偷什么,就一定能偷到,包括人的脑袋。这样的人,谁又愿意得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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