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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大麻雀、小麻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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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是一种讨人喜欢的小鸟,因为它蹦蹦跳跳,精精怪怪,从来不肯安静一会儿。

每天早晨,麻雀都会因看见第一线光明而啼鸣,让早起的人感到精神一爽。

麻雀在夜晚的几声朦胧的呢喃,会让失眠的人感到温馨。

麻雀捏在手里的感觉是最最美妙的,它太可爱了。

“小麻雀”的胸口上,便纹着一只小麻雀,展翅张口,栩栩如生。

胡不喜之所以得了“小麻雀”的外号,一来自然是因为他胸前的这只麻雀;二来么,因为他平日里总是叽叽喳喳,嘴总不闭着。

闲话多的人只有个别时候讨人喜欢,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挺烦的。

胡不喜就挺招人厌,用当地方言说,他是个“搅屎棍”。

这名字十分不雅,但用于形容胡不喜,却是十分十分地贴切。

胡不喜没爹没娘,破庙安身,倒也逍遥自在。胡不喜最大的乐趣还不是说话,而是下河去摸鱼。

小时候是精赤条条地下河,长大了,不过多了一条大短裤而已。

出水的时候,胡不喜手里总是掐着一条大鱼的腮,喜笑连天。但他的短裤出水之后便会紧紧地贴在大腿上,可就大大地不雅观了。胡不喜根本不在乎这个,他冬天也每天下河去摸鱼,这一点让其他混混们嫉妒,好像他就是水鬼水怪。

小麻雀走在山路上,面色阴沉,不再是一只欢笑的小麻雀了。

他身边走着一个小男孩,十二三岁模样,长得极是伶俐,极招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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