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那天我离开了北京,或许事情就会变得不一样。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看见,就会依然感觉幸福。
然而,不幸的是,那天我没走。
我退掉了当天的票,改签了七号晚上的,我打算自己在北京好好玩一玩,然后六号晚上突然出现在他面前,非要让他狠狠吃上一惊不可。
独自旅行对我而言是一件轻车熟路的事,那几天虽然他不在我身边,但我感觉是很快乐的,我找了一家比较经济的连锁旅店住下,去了长城,也去了一直想去的荣宝斋,琉璃坊,潘家园,玩得非常尽兴。这期间我一直在跟他发短消息,他告诉我黑人的事已经有了眉目,而他自己,已经恢复去西餐厅打工。
我问他:“你可想我?”
他说:“非常。”
我说:“我现在要是还留在北京,你会怎么样?”
他说:“那还用问,使劲折磨你呗。”
我不敢再发,他是聪明人,戏演过了就会穿帮。所以我收起手机,专心逛起街来。在77街的地下商场,我挑了两件特别漂亮的长袖T恤衫,粉色的,一件大,一件小,一件是我的,一件是他的。上面有我喜欢的图案,两只可爱的小猫。我担心他会嫌它幼稚,但我想好了,他要是敢不穿,我就对他下毒手,用鞭子抽到他穿为止。
六号晚上,我先给他打了个电话,他接得很匆忙,告诉我在去上班的路上。我憋出无比痛苦的声音:“我心情不好,你能陪我聊聊吗?”心里却笑得直打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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