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块的肉,大碗的酒。没有餐具,十根手指便解决了一切问题。
肉或煮或烤,烹饪手法虽简单,但原料都是刚刚捕杀的野味,新鲜可口;酒则是用山间的熟果酿造,色泽微微发红,醇香扑鼻。众人享受着人类最原始的口腹之欲,诸多忧虑烦恼暂时都被抛在了脑后。
酒品如人品,这话虽然绝对了一些,但一个人喝酒时的状态与他的性格和心情多少都是有关联的。
也许是因为年岁已高,索图兰是在座中饮酒最少的人。实际上,他近乎滴酒不占,只有在众人气氛热烈,共同举碗的时候,他才会象征性地用嘴唇碰一碰酒水,那酒的滋味只怕连舌头也未曾尝到。
岳东北端起酒碗的频率很高,但多半属于小口地自斟自饮,并不顾及旁人。别人来敬酒,要与他干杯时,他总要百般推脱一番,能躲则躲,颇不爽快。
周立玮则恰好与他相反。自己很少喝酒,但别人如果要干杯,他却毫不含糊,必定会喝个碗底朝天。
白剑恶酒量极深,频频端起酒碗敬你敬他,每敬必干,对别人亦监督甚严,就连岳东北也曾被他逼得连干过俩大碗。
罗飞显得较为随性。自己也喝,别人敬也喝。你干,我就喝完;你不干,我就稍稍抿上一口,总之不黄了这酒桌上的气氛。
喝得最多的,无疑就是主座上的安密了。他一碗接着一碗,几乎是喝个不停,与别人干杯时,不管对方喝多少,自己总是一饮而尽。这种喝法倒是颇对岳东北的胃口,他难得几次主动敬酒,都是针对安密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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